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已批准的《土地征收方案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二、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:文成刘伯温故里景区配套设施项目(一期)—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工程(十源自来水供水工程)项目,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,四至:详见勘测定界图。
三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十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.1285公顷,其中林地0.1285公顷。
四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:征收土地标准按照《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17〕160号)、《关于印发文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20〕24号)、《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23〕32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。
五、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,文成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。
七、行政复议、诉讼权告知: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(330328)A[2025]-0001号《审批意见书》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,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、诉讼期间,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已批准的《土地征收方案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二、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:文成刘伯温故里景区配套设施项目(一期)—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工程(十源自来水供水工程)项目,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,四至:详见勘测定界图。
三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十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.1285公顷,其中林地0.1285公顷。
四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:征收土地标准按照《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17〕160号)、《关于印发文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20〕24号)、《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文政发〔2023〕32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。
五、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,文成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。
七、行政复议、诉讼权告知: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(330328)A[2025]-0001号《审批意见书》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,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、诉讼期间,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