巢湖晨刊消息 5月10日起,新修订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正式实施,其中婚姻登记实现“全国通办”、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提供户口本等新规定,为公众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利。5月12日是《婚姻登记条例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记者从巢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,多对新人顺利凭身份证完成结婚登记。
当天上午,记者在巢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,陆续有新人陆续来到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姚平向记者介绍,新修订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主要针对新婚以及补办结婚证的群众,办理时无需出示户口本,只需携带身份证及双方合影照片即可办理。但在办理过程中,通过系统查询到如果存在已领证,或者存在离婚的情况,就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再进行办理。
姚平表示,除领取结婚证不需要出示户口本以外,根据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规定,婚姻登记实行“全国通办”。以往办理结婚证的双方的户籍都不是巢湖时,需携带户口本及暂住证进行办理。新修订《条例》实施后,“新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外地户口,无论是河北,还是海南,都可以在巢湖直接领证。”姚平说。
当日第二对领取结婚证的候先生和李女士,就是新政的直接受益者。侯先生户籍在外地,李女士是巢湖本地人。两人在4月就有了领证的计划,本来准备让亲属邮寄户口本,听闻相关政策后,两人决定等到5月10日以后再进行领证。“今天来到这里,短短10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办好了。”李女士难掩激动地说。